联系我们
《刀塔传奇》纠纷再起 还能不能愉快的玩游戏了?
作者:郝建勋 唯入知产管理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杂志阅读量:时间:2015-06-18


早在两千多年前,司马迁就指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从一定意义而言,人类就是在利益纷争中谱写历史,至今未变。


一个月前,暴雪与龙图关于刀塔传奇的纠纷被炒得沸沸扬扬,可至今还未有实质性进展。然而对于《刀塔传奇》来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日美国游戏巨头Valve正式向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以中清龙图侵犯其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刀塔传奇》的开发商及运营商中清龙图和莉莉丝告上了法庭。众所周知,2014年起至今《刀塔传奇》在大陆已经运营了一年多的时间,其创造的手游界神话及影响令大洋彼岸的暴雪和Valve闻风而动。两大巨头几乎在同一时间段内,先后向《刀塔传奇》发难,游戏巨头间的大战一战在即。


暴雪和Valve的心里都揣着一本利益的账本。何去何从?


Valve和暴雪的小心思


2015年5月6日,友利控股发布公告,中清龙图拟通过借壳友利控股在A股上市。两家游戏巨头选在如此“黄道吉日”发起维权,也得以窥见两家公司的小心思。《刀塔传奇》虽具有魔兽和Dota文化的元素,但不能否认的是这款游戏具有很强的原创性以及广泛的影响力。因此,暴雪和Valve也深知提起诉讼存在的巨大风险,一旦败诉将颗粒无收。知识产权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本身就是一种利益游戏,并不存在绝对的正义,获得最大利益才是市场主体追求的。《刀塔传奇》的吸金能力双方心知肚明,谁愿意真的去砍倒一棵摇钱树呢?这一点从Valve索赔的数额就可以看出其醉翁之意不在酒。看很多网友感叹“《刀塔传奇》月流水都好几个亿,Valve怎么才索赔3100万,太傻了!”对此,只能说我们的网友确实很傻很天真。3100万已经表明了Valve的态度:以阻止中清龙图上市为筹码,逼迫龙图合作甚至在谈判中取得更多的话语权。假如双方真的有合作的可能性,保守估计Valve每年将获得数亿元的收入。可以说Valve此举是摸准了中清龙图的命门,而且敢于在北京诉讼也表明其底气之足。


商标侵权诉讼


《刀塔传奇》案中,Valve似乎认为,商标侵权比著作权侵权更易证明。Valve享有“刀塔”的商标权且有在先使用的证明,这几乎让《刀塔传奇》无理可辩。而反观本案中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则显得十分复杂。无论从软件代码还是美术形象来看,暴雪都很难证明《刀塔传奇》剽窃了其作品。这也是为什么暴雪不敢告而Valve敢于提起诉讼的原因。但法庭不是过家家,动动嘴皮子就能赢下诉讼。任何一项主张想要得到法官的支持必须有详实的证据和严密的逻辑来支撑。


诉讼最有意思的地方莫过于无论作为原告还是被告,总会找到有利于自己的论点。本案中也不例外,Valve的优势不言自明,而中清龙图也有自己可以利用的法律规则,比如商标退化。商标退化的结果使得某商标彻底丧失识别性,不再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使得该商标成了商品的通用名称。例如,阿司匹林是一种消炎药,主要成分是乙酰水杨酸。但最早的阿司匹林只是一个注册商标,随着发展和使用阿司匹林逐渐成为一种药品的通用名称,而不是某一个公司用于某药物的商标。退化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或者说保护的程度很有限。


本案中“刀塔”商标虽然是注册商标,但由于早先刀塔(英文为“dota”)开创了一种全新的游戏模式,即5V5塔防对抗游戏,虽然只是《魔兽争霸》中的一种自定义游戏,但其英雄的丰富性、战术的多样性、阵容的搭配都使其迅速红遍全球。一时间几乎淹没了传统的《魔兽争霸》、《星际争霸》等竞技游戏成为了电子竞技的主角。此后,类似刀塔的游戏层出不穷,包括《英雄联盟》、《Dota2》、《风暴英雄》、《300英雄》。尽管后来者颇多,但还没有一款游戏可以突破原有模式。因此,这一类型的游戏统称为刀塔(dota)类游戏,指称那些多玩家对抗以推塔为获胜方式的游戏类型,“刀塔”已具有指称该类游戏名称的性质。


所以说,百分百的胜诉把握是不存在的。只要是诉讼,任何一方都可能因为某一细节导致败诉。如果有谈判的空间,诉讼永远不是第一选择。尽管Valve已经起诉,且暴雪声称也要加入诉讼。但我们认为这次诉讼的要挟意味更强烈一点,诉讼不过是商战的一种手段而已。


“非竞争关系”有利于促成双方合作


之所以给非竞争关系加上引号,是因为在司法实践中竞争关系的界定和现实中存在一定的差距。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将中清龙图、莉莉丝以及Valve、暴雪认定为竞争关系应该不成问题,也即法律上构成竞争关系。但是着眼于整个游戏产业,《刀塔传奇》和《Dota2》并不是竞争关系甚至是互补关系。因为,《刀塔传奇》是一款手机休闲游戏,而《Dota2》是客户端联网竞技游戏。手机游戏的玩家群体多利用闲散时间进行游戏,而刀塔(dota)类游戏则需要专门拿出时间进行游戏。也即手游和端游各有各的玩家市场,互不争夺。


另一方面,Valve的游戏《Dota2》倒是和暴雪的《风暴英雄》构成直接竞争关系,作为同一类型的游戏,玩家往往会根据自己喜好选择一款进行游戏。即使同时玩一个类型的几款游戏,一般也会有主次关系。因此,同一类型的游戏往往会互相争夺玩家市场。尽管Valve起诉称《刀塔传奇》极大影响了其在大陆的销售业绩,但是相信暴雪和Valve也心知肚明,即使《刀塔传奇》风靡全球且赚的盆满钵满,也丝毫不会影响其玩家群体。如果能实现合作并且让《刀塔传奇》健康运营,则Valve和暴雪可以坐享其成,这何乐而不为呢?


消费者利益


前两天,一朋友告诉我说,她在《刀塔传奇》上的总消费已接近2000元。我有点吃惊,但是也在意料之中,吃惊于一个手机游戏竟让人如此疯狂,但想到《刀塔传奇》的销售数据也就没那么惊讶了。如此庞大的玩家群体,和众多玩家的高额消费,实在不得不让人考虑到他们的利益。


我们国家一直强调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有时法律的绝对维护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将法律绝对化有时会让我们脱离现实状况,甚至需要损害大多数人利益来维护小部分人利益。而且法律条文也绝不是判案的唯一标准。作为法官,你不得不考虑如果中清龙图、莉莉丝败诉且《刀塔传奇》停止运营,那会引起什么样的震动。即使中清龙图和莉莉丝有赔偿能力,但就目前的手游市场来说,也基本没有实现赔偿的可能。因为,每笔充值消费并非实名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赔偿基本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即使败诉,《刀塔传奇》也不太可能停止运营。


各方妥协会使利益最大化


通过前文诸多角度的探讨,我们看到将诉讼坚持到底一定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Valve独享“刀塔”的商标并不会给其带来给多的利益,相反,如果和中清龙图进行合作,最大化地利用“刀塔”商标,则会惠及双方公司。暴雪的横插一脚对中清龙图和莉莉丝来说也不见得是件坏事,三方如果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谈,则一次性可以解决商标、著作权等问题。摆脱侵权风险后的中清龙图龙图如果顺利上市的话,其经营能力定会实现飞跃,此时获利的不只是中清龙图,暴雪和Valve也会从中收益。无论过程如何,笔者认为最终各方会和气收场,各方获益才最符合市场经济的目标。


有话言道:“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算是问题!”那么,对于目前三巨头的相争,这是一个问题吗?没有了玩家的利益,那还有游戏巨头的利益吗?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让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