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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深圳《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补短板求突破 见成效上台阶
作者:余璐 陈姝 王海荣(深圳商报记者)来源:深圳商报 3月28日 A05版阅读量:时间:2016-03-31

导读


日前,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三大政策创新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


作为《深圳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写工作的主要顾问机构,深圳市国新南方知识产权研究院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宋兵就此接受了深圳主流媒体的采访,以下是《深圳商报》刊出的报道文字详情。


关键词十一:开展知识产权运营


条例原文: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建设知识产权托管、评估、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推动PCT国际专利受理审查机构落户深圳。支持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宋兵: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涉及面广,有可能直接影响一个行业或者产业的发展,相对于其他知识产权活动,需要投入和调动的资源更多,为保障运营基金的成功设立和运作,需要政府财政引导基金协助参与。同时也需要政府进行指导,切实促进行业和产业的发展。


关键词十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条例原文: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制度,对银行向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实际坏账损失,予以一定比例、单笔最高200万元的事后风险补偿。


宋兵: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项发展较为迅速的知识产权资本化的路径,中小微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形成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资本化,再通过资本化所得反哺科技创新,实现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的闭环。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制度,给予银行一定比例的实际坏账损失补偿,有利于银行减小借贷风险,能加大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成功率,增大单笔融资规模,减少融资成本和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中小微企业的生存能力,为我市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动力。


关键词十三:探索设立科技创新银行


条例原文:探索设立科技创新银行、科技创业证券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专业金融服务。


宋兵:科技创新是经济发展的驱动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科技和金融是经济繁荣发展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实现“科技”、“金融”的多层次和多形式的融合,是实现经济腾飞的必由之路。目前国内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仍存在各式各样的不足之处,仍然需要探索“科技”和“金融”的融合方式。探索设立科技创新银行、科技创业证券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是在探索融合方式之路上的又一创新,为科技创新转化为生产力和社会财富提供新的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