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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号转文章 被判赔付1万元
作者:吴欣 晶报记者来源:晶报阅读量:时间:2015-07-03
导读

7月1日,随着深圳南山区法院的法槌落下,中国微信公众号“免费搬运”的时代正式宣告结束。该院对国内“微信公众号原创保护第一案”进行审理后,经法庭主持调解,涉抄袭的微信公众号运营公司表示愿意向微信公众号文章原创者支付1万元赔偿,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回顾:“下一个直辖市是谁”惹抄袭纠纷


此案原告是北京优势零壹广告有限公司,其名下的微信公众号“异见”在2015年2月2日首次发表了文字作品《谁将成为第五座直辖市?》。

不久,该公司就发现深圳市某咨询有限公司在2015年2月17日在其微信公众号“酿名斋”上,以其自己的名义发表作品《5座“种子”城市,谁将成为下一个直辖市?》,标题和“异见”发表的作品相似,内容则完全相同。

优势壹零公司为此将深圳市某咨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删除侵权文章,赔偿其损失1.5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连续90天置顶发布道歉声明。

今年3月,这起深圳首例微信公众号涉嫌侵犯原创者著作权引发的官司,在南山区法院申请立案登记,瞬间引发全国关注。


直击:赔偿1万双方当庭和解


昨天,该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深圳市某咨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称,该公司也是从另外一个公众号上转载原告的文章,而该公众号上也没有注明不能转载。

该公司还当庭称:“我们对知识产权也不懂,真心不是从原告的公众号上转载的。我们就是找到好的文章、新的资讯信息传播出去,希望让更多的人读到好文章,现在公众号不都是相互转来转去的么?”

该公司认为,其公众号不存在商业行为,是公益性的传播平台,看到好的文章就发出去了。

而北京优势零壹广告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出示的证据表示,被告公司的涉案公众号上列了很多公司的信息,其目的是为公司主营业务做推广。

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公司赔偿原告公司总计人民币1万元,并且在其公众号上发布道歉声明。


背景:司法流程长,原创者难以维权


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崛起后,原创的优质内容带来了大量的利益,也催生了大量的抄袭。每当有原创内容产生,其它微信公众号就立刻搬运、掐头去尾,标注为“来源网络”或“佚名”,令原创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却投诉无门。

而法律冗长的流程、维权的费用,浇灭了许多原创者维权的欲望,也催生了自媒体作者“抱团取暖”的新模式。此次协助两公众号作者到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的是一道网。一道网尝试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协助自媒体人解决维权门槛问题,并摸索一条可持续的公益维权道路。其承诺扣除掉一道网所垫付的成本之外赔偿金全部返还给自媒体人,不赚自媒体人一分钱。


各方声音


原创得不到保护,可怜的创造力正在不断被削弱,每天朋友圈里转的原创优质内容的比例正在快速减少。

——某原创作者道出了抄袭成风的危害所在。


防止自媒体侵权现象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侵权者的侵权成本。如果被起诉是小概率事件,即使被起诉后所付出的代价也不高,那么仅靠道德约束是无法遏制微信版权侵权的。

——此案微信原创者的代理律师、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朱斌律师


这次是因为不懂法付出了代价,如今我们运营的公众号转发他人文章时,都已经及时注明了原创作者以及出处。

——被告深圳市某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在任何平台都应受到尊重。一个个体或者网站的努力,或许不会对整个行业的大局产生什么影响。但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唤醒自媒体人的维权意识。我坚信这个社会的大趋势:原创的尊严必将得到捍卫,原创的权利必将得到伸张,原创的利益必将得到保障。

——一道网CEO、版权公益维权发起者连清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