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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意见 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 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作者: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阅读量:时间: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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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以激发对外经济活力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意见》明确,要坚持开放引领、改革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打造体制机制新优势。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集聚生产要素,促进产业升级,拓展发展新空间。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意见》提出五个方面共22项任务举措。其中指出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试点经验,率先将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可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打造成为科技创新集聚区。在服务业开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发展等方面加强制度创新。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打造特色创新创业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国家级经开区内科研院所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收益给予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符合税收政策相关规定的,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对区内企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