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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全文公布,这些知识产权要点请关注
作者: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阅读量:时间: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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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20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


  据了解,这是中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该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更加强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保护,更好与国际规则相衔接……外商投资法推动进一步敞开大门,回应外资企业关切。


  法律很多条款都切中要害、“干货”满满,不仅明确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全面确立对外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还针对外国投资者普遍关心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犹如一颗“定心丸”,向全球释放出中国继续推动贸易自由化与投资便利化的信号。外商投资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


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协商确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

  “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外商投资立法总结改革开放40年宝贵经验,完善创新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制定外商投资法,必将有力推动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奠定更坚实的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