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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汉东:这么多年,为什么还需要提知识产权与创新?
作者:吴汉东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阅读量:时间:20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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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行业或者专业都有大家公认的权威,在知识产权学界,吴汉东教授便是权威之一。虽然自郑成思教授作古后,“北郑南吴”的提法渐少,但著作等身的吴汉东始终是一个高度。

14年的校长生涯,桃李天下。IP戎马一生,一半理论研究,一半躬行实务。沉淀与积累至今,吴汉东本人就仿佛是一部知识产权史书,外显厚度,内含深度。厚,在于他经历了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的几个关键期;深,在于他奠定了知识产权理论之基。老实说,有太多问题想问,其人其事,有道不尽的故事。但今天,我们依然要讲一个老生常谈,但是却是每个人都绕不开的问题,因为它太重要,重要到关乎个人事业的成败,重要到关乎一国之国力,却依然会被因当成是“口号”而被每个个体忽视。它叫知识产权与创新。


1为什么十多年过去了?我们还在说“创新”?


智合:吴教授好,今年南湖论坛的主题是“强国知识产权”,强调的是“创新与知识产权”。但事实上,自2003年提出“科学发展观”,尤其是2008年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要创新”一直在被提及,为什么十多年过去了,我们还在说,乃至今年的主题还是“创新”?您觉得这么长时间下来,“创新”的效果明显吗?


吴汉东:要说知识产权创新,这是知识产权永恒的话题,常讲常新。从它的本质功能来说,应该是激励创新、保障创新,但由于一个国家经济、科技、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那么各国的政治家,对知识产权制度的选择,所秉持的立场,是各不相同的。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都主张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为了吸收人家的技术和文化,主张免费使用,低水平保护。但这种情况、这种正确的差异,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产生了重要的变化——那就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形成。那么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在一个标准上来保护知识产权的。这是一个总体的概况,所以我们现在不可能根据本国的发展阶段,来自由选择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前提。

事实上,知识产权制度从90年代中期起,就迅速的走上了一个集体化、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对中国而言,我指的是对于新中国而言(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才引入知识产权制度,追溯到清末,也曾经有知识产权制度。但新中国成立之后,没有这样的制度)。我国1982年制定《商标法》,1984年制定《专利法》,1990年制定《著作权法》,我们的制度也就是这30多周年的时间。但这些立法,主要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与国际惯例接轨,这某种程度上还是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


智合:对,这个修改是被动的。

吴汉东:说的太好了,就是被动的。是逼我所用。但是我以为,中国自2001年入世以后,特别是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以来,这十多年的时间,知识产权战略走到了一个新的、重要的历史转折发展阶段。即从逼我所用到为我所用。这时候,我们保护知识产权,恐怕更多的是为了激励我们创新事业发展的需要。过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走的那种传统的、依赖于人的发展道路,是不能长久的、难以为继的。它依赖于原材料、廉价劳动力,过多依赖于外国企业的技术而发展。我们强调创新,就是要把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动力、而且要改变经济发展方式,甚至提升我们经济发展的质量,这都是创新发展的本意。知识产权制度在创新发展的时候,就是为创新发展提供新的保障。就比如对于创新活动,我们要进行知识产权界定;为创新产业的发展,提供制度环节;为创新成果,提供产权保护。这都是知识产权法,或者说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

应该说在12年吧,特别是战略实施之后,中国取得长足进步的地方首先在经济发展。第一,中国在去年(2014年)的GDP总量是10.4万亿美金,是美国的经济总量的60%,是日本的两倍。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为什么了不起呢?我们在2011年首次超越日本,那时我们的GDP是美国总量的三分之一,这是第一个数据。第二个数据,2014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量是4.3万亿美金,世界第一,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制造国。所以应该说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其次,中国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第一,从2011年来,我国专利发明的申请量是世界第一,超越美国。我们在2013年的时候,发明专利的有效申请占到了全球的27.8%,那么去年呢,在这个基础上,又增长了12.5%,所以说,是专利大国。第二,也是商标大国。我们每年的这个注册商标申请量、累积商标注册量和有效注册商标量,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第三,我们现在也是一个版权大国,每年的版权产业,为GDP的贡献达到了6.78%,应该说已经高出了6%的世界平均水平。但总体说来,中国还不是一个知识产权强国,因为它的质量、水平、效益都有待提高。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今天要来探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问题。


2我国的知识产权差在哪里?


智合:当前我国知识产权的主要问题在哪里?与知识产权强国的差距在哪里?


吴汉东:对于当前我国知识产权的问题,我的评价是,数量规模比较可观,质量水平有待提高,实施效益亟待改观。比如说,我们以专利为例。2012年的全球创新报告,例举了12个最重要的高科技产业,从计算机、航空航天、医疗设备到家电化工石油汽车化妆品等。在亚太地区,我们大概作为前十的权利人所占的份额只占23%不到24%,而日本企业占到总量的60%,这就是差异。从质量和水平来说,像全球创新100强,根据四项指标来判断,这个专利授权怎么样、有效专利授权总量、专利的国际组合、还有专利的背景经历。这四项指标来判断一个企业的它的创新水平,这是国际上通用的标准。

全球创新企业100强,亚洲46个,将近一半。但是日本企业,39个,韩国企业,4个,台湾地区,2个。中国1个,只有华为。所以质量和水平差异很大,至于产业化,我们获得专利、版权是为了什么?要提高生产力、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但很多专利其实申请之后都没用。所以我们现在,包括专利技术产品在内的科学技术转化率,据官方的一个评价,是10%多一点。我国科学技术对于GDP的贡献率,去年是54%,高出发展中国家的34% 的平均水平,但是远低于创新国家的70%的水平。所以我觉得质量和转化率这两大块,就是用来解决我们离强国的差距。强国应该有两个基本品质:第一个,它必须是创新国家,也是法治国家。知识产权是法律制度,已经包含在内。总结而言就是有四个识别标准:就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制度建设、产业发展、环境治理和这个文化养成。


3如何落到实处?不仅要上接仙气,也要下接地气


智合:您说的四个方面,我们要如何落实呢?


吴汉东:十四届三中全会讲的还是很清楚的,三中全会讲的是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那么四中全会讲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这个我觉得很清楚,第一个是要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而且这种制度建设不再是简单的照抄、照搬、被动接受国外的知识产权制度,而且为我所用,满足本土创新发展需要,是一个基本的建设。


智合:所以我们要主动修法?

吴汉东:对,至于这个法怎么修,具体怎么修,就是10号文件。第二个,产业发展,就像美国、欧盟那样,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产业,就是说专利、版权品牌有关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本国和本地区GDP的贡献率分别达到34%和39%,那么出口总额占了60%和90%。我们现在的中国制造在国际制造业和国际生产方面还处于中级等级,中国制造是低端制造,还是高端制造,这是产业发展的问题。第三个问题,环境治理,在这里说的是要注重保护、加强保护,其实我们现在的保护,也不是什么所谓强保护,而是按照国际公约的最低保护标准,按照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规定,对它进行有效的保护。第四个,也是最重要的,是文化养成。知识产权文化首先是一个创新文化,它也是一个法律文化。创新文化讲的是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那么法律文化强调的是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律。


智合:之前您在演讲中提过,您前60年致力于理论研究,现在更希望能把这些研究落到实处,以帮助企业。您目前正在建设智库这件事是么?

吴汉东:其实我们国家有很多国家智库,过去我所服务的国家知识产权中心,也担任了一定分量的国家智库功能,比如我们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也是国家文化部多个部委的研究基地,理所当然要服务国家大体,为国家提供一些思想智慧,增加一些国家制度的功能。我们认为不仅仅要上接仙气,也要下接地气。因为知识产权事业要落地,最终是要落实到市场经济和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企业,因此我们这个智库就是在网络上做一个综测,既作为国家和地点的智库,也是产业和企业的智库,为他们的管理、战略、实施提供一些指导,也是我们的初衷。